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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所衛生所補不到醫師:這本缺額帳,先翻到薪資結構那一頁

臺南37區衛生所有14所缺醫師,本文從薪資結構、編制法規與偏鄉補助三個層面,拆解衛生所醫師職缺補不齊的制度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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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0月9日的公開報導與批踢踢Tainan板轉貼內容指出,臺南市37區衛生所中有14所缺醫師,連東區等市區衛生所也出現在招募名單。這個數字來自媒體報導,並非臺南市政府公布的歷年人力統計,但37區中約38%的缺額比例,已足以把問題從「偏鄉招不到人」拉高到「制度設計」的層次來檢視。

本文從成本結構與定價權的角度切入:衛生所醫師這項勞動的價格,是如何被法規與給付規則定出來的,而這個定價機制又為何在市區與偏鄉同時失靈。

薪資不是單一月薪,獎勵還有擇一限制

臺南市衛生局接受媒體詢問時說明,衛生所醫師的收入由三塊組成:本俸與加給構成的基本薪資,加上「醫師不開業獎金」或「看診獎勵」,且兩項獎勵只能擇一領取。

衛福部公開資料顯示,不開業獎金依職等與級別編列,每人每月約2萬700元至5萬元,政策目的明確寫在文件裡:縮短衛生行政體系與公立醫院臨牀職務的待遇差距。換句話說,官方自己也承認衛生所醫師的本俸加給,與臨牀執業的市場行情之間存在缺口,獎金是補貼那個缺口的政策工具。

問題在於擇一規則與門診量的互動。市區衛生所病人量少,看診獎勵拉不高;偏鄉則是人口基數小,門診量本身就有限。兩種地理條件,殊途同歸地壓低獎勵這一欄,使得理論上「上限」的待遇組合,在實際聘任情境中難以成形。這與我們先前分析的程式設計師勞動定價權變化有相似的結構:當報酬的一部分掛在量能指標上,勞動者承擔了需求波動的風險。

編制依公務體系走,市場薪資無法直接反映

待遇無法隨行就市的根源在法規。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》規定,醫事職務的員額與級別須寫入組織法規或編制表;醫事人員俸級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;《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》 further 對衛生所師級醫事職務設下配置比例。

這套制度的結果是:衛生所醫師的待遇由本俸、專業或技術加給、職務及地域相關給與,再加上地方獎勵組成,地方政府能調整的空間受法規、預算與編制三重限制。對照民營診所或醫院可以依市場供需直接調整薪資,衛生所這一側的定價權被鎖在公務體系內,反應速度與調整幅度都受限。

以衛福部115年度計畫為例,衛生所若符合條件,偏鄉醫師留任補助只列人事費,且須全額發給醫師。補助的錢流得到位,但補助的標的是「人」,不是「職務設計」。

補助、支援與巡迴,補不上固定職缺

臺南14所缺額同時包含市區與偏鄉,這點值得單獨看。地理距離只是條件之一,薪資計算方式與工作內容設計才是共同變數。

地方層級的獎勵規則並不一致。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說明,衛生所醫師本職的不開業獎金與支援醫療機構的獎勵有擇一規則;南投縣的獎勵金發給原則則把山地、離島或無開業醫師地區列為可同時兼領的例外。同樣的職務,在不同縣市的實質報酬組合不同,這也影響醫師在跨縣市之間的流動誘因。

中央層級的工具箱包括偏鄉醫師留任獎勵、全國偏鄉醫事人力需求平臺,以及巡迴醫療與醫院支援。115年度留任計畫依偏遠程度提供每年120萬元或180萬元補助。以每年180萬元換算,月均15萬元,對照開業醫師與醫院主治醫師的行情,這個數字在部分科別與區位具有競爭力,但補助是計畫制的,有期間、有資格條件,與固定編制職缺的穩定性是兩回事。補助結束後,職缺依然掛在編制表上。

影響推演:誰受惠、誰承壓

直接的承壓方是缺額衛生所轄區的居民。衛生所承接的工作不僅是門診,還包括防疫、預防保健、兒童發展篩檢、長者功能評估等公共衛生業務,固定人力不足時,這些服務的連續性先受影響,因為篩檢與評估靠的是同一批人。

醫院支援與巡迴醫療是補位機制,但成本轉嫁到支援方的人力調度。對支援的醫院而言,這是額外的排班負擔,且報酬受前述擇一規則牽動。

相對受惠的一方不明顯。若衛生所職缺持續補不齊,基層醫療需求部分流向鄰近診所與醫院門診,但這個移轉對就診者意味著更長的交通與等候成本,尤其是沒有開業醫師的行政區。

收束判斷

這本帳的關鍵數字有三組:37區中14所缺額、每月2萬700元至5萬元的不開業獎金區間、每年120萬元或180萬元的留任補助。三組數字分別對應問題規模、待遇補貼工具、留任誘因工具。

目前的工具都是往「人」身上加碼,編制表上的職務設計、獎勵擇一規則、收入與門診量的連動方式,尚未同步調整。在這三個結構變數不動的前提下,留任補助可以延長個別醫師的停留時間,但職缺反覆出現的循環,恐怕還會繼續。臺南這14所,是這個循環的一次地區性顯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