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週13.6萬人次類流感就診:家裡有人發燒時,真正的成本是那個48小時
疾管署宣布流感進入流行期,本文整理流感、新冠與一般感冒的症狀差異、危險徵兆、48小時與5天用藥時限,以及長輩孕婦幼兒的就醫判斷。
根據疾管署9月8日公布的監測數據,類流感急診就診百分比達11.2%,超過流行閾值,臺灣正式進入流感流行期。9月15日公布的最新一週,類流感門急診就診共136,796人次,較前一週上升16.5%。重症結構也有明確輪廓:65歲以上長者佔65.0%,具慢性病史者佔82.7%。這組數字出自疾管署例行疫情監測,由APPI News於9月29日整理刊出。
換句話說,流感重症高度集中在兩個可事先辨識的族羣。家裡有人發燒時,判斷框架可以很具體。
症狀可以判斷「要不要緊張」,不能判斷「是哪一種」
疾管署對流感與一般感冒的區分有明確整理。流感是全身性、突發性疾病,常見高燒3到4天,病程約1至2週,可能併發肺炎、心肌炎、腦炎。一般感冒以喉嚨痛、打噴嚏、鼻塞、流鼻水等呼吸道局部症狀為主,少發燒,病程約2到5天。
疾管署的口訣是「一燒、二痛、三疲倦」:出現發燒、頭痛與明顯肌肉痠痛、疲倦,就須警覺是流感。
但流感和新冠在症狀上無法區分。疾管署明確寫道,兩者部分臨牀症狀(發燒、頭痛、疲倦、咳嗽、肌肉痠痛等)相似,需進行檢驗才能確診感染何種病毒。
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病毒是RSV。國健署的說明是,RSV對成人而言類似感冒,但對免疫力尚未成熟的嬰幼兒可能引發重症,典型症狀為嚴重咳嗽、痰多、呼吸有喘鳴聲;目前沒有特效藥,治療以緩解症狀為主。
危險徵兆:這些出現就不要在家觀察
不分病毒種類,疾管署列出的成人危險徵兆包括:呼吸困難、呼吸急促、發紺(嘴脣發紫或變藍)、血痰或痰液變濃、胸痛、意識改變、低血壓,或高燒持續72小時。出現任一項應儘速就醫或轉診至大醫院。
嬰幼兒無法表達不適,疾管署建議觀察呼吸急促或困難、意識改變、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。
長者部分有一個容易誤判的環節:精神變差、叫不太醒、突然喫不下,常被照顧者當成「老了、累了」。這些表現對應的正是「意識改變」這一項危險徵兆,出現時不應只看體溫數字決定是否就醫。
48小時與5天:兩條用藥時間線
流感抗病毒藥物的關鍵限制是時間。疾管署說明,抗病毒藥劑應儘可能於發病後48小時內投予效果最好,且不需等到實驗室檢驗確診即可給藥,不應以流感快速檢驗結果作為用藥的唯一依據。對症狀嚴重或有併發症的高危險族羣,即使超過48小時給藥仍具有效益。
新冠抗病毒藥物的時限則是發病5天內。這兩條時間線,就是家裡有高風險成員時,「今晚要不要去掛急診」這個問題的量化答案。
公費藥的適用範圍:一個多數家庭沒注意到的條件
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口服的克流感、易剋冒,吸入的瑞樂沙,以及靜脈注射的瑞貝塔。經醫師評估符合條件者,無須快篩即可用藥。
全年適用的門急診對象包括:未滿5歲及65歲以上的類流感患者;孕婦及產後兩週內婦女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;肥胖者(BMI 30以上,或未滿18歲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);具重大傷病、免疫不全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的類流感患者。
流感高峯期另有擴大條件,疾管署已於9月18日宣布延長至10月31日,擴大對象共7類。其中最值得家庭留意的一類是「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羣同住或其照顧者」。家裡有長輩、孕婦、幼兒或慢性病人,同住的成年子女出現類流感症狀,在這段期間也符合公費用藥資格。及時治療自己,同時降低傳染給家中高風險成員的機率。
兩項限制須留意。公費藥使用者除法定傳染病外,應為本國籍人士或持有居留證。此外,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,哪些診所有配置公費藥,可查詢疾管署的藥劑地圖。
收束判斷
從監測數據回看,這一波流感的重症分布把風險清楚地標在了65歲以上與慢性病族羣身上。對這些家庭而言,發燒當下的決策價值集中在兩個數字:流感的48小時與新冠的5天。症狀口訣用來判斷緊急程度,病毒種類交給檢驗,用藥資格交給醫師評估,這三者各司其職,混在一起用反而延誤時間。而10月31日前的擴大公費條件,是同住照顧者最不該漏掉的一項。